0 退换货政策 - 售后服务 - 上海淞涵精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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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政策

CNSHSH退换货原则 
    所有购买的产品(进口产品除外),在七天之内,没有打开包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或者非人为性原因导致主机功能性障碍,且无法通过技术维修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客户有权要求退换货。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 
1、客户单方面选型错误的产品。 
2、客户指定运输公司造成货损的产品。 
3、客户发货至淞涵科技过程中造成损坏的产品。 
4、任何非正常使用以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 
5、根据客户要求定制、改装以及在产品上添加特定文字、标志等的产品。 
6、由于非人为性原因导致的非主机功能性障碍(配件等),淞涵科技根据具体情况,为客户维修或更换配件,暂不办理整机的退换货。 

特殊说明 
1、反应源(如前躯体),色谱柱类等产品,一旦使用不予退换货。   
2、各种在线仪器仪表的安装附件不予退货。 
3、一次性耗材不予退换货,但有质量问题除外。 
4、非一次性耗材类产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使用后则不予退换货。 
5、玻璃制品及密封性产品,请您务必验货,在验货签收后,不再接受退换货 。 
6、试剂类产品不予退换货,但有证据表明为产品质量问题除外,且检测时间与到货时间不超过半个月 。 
7、所有的支付定金的进口产品,双方在如约完成销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无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 
温馨提示:
    为了能及时处理您的售后问题,请务必在快递物流单上签字确认收货的时间,并保存此单据,我们将根据您回传的快递单与快递公司系统签收日期来界定到货日期。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Tel:400-066-5716或021-65658708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525号复华大厦副楼203、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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